本网南京讯:2009年以来,南京栖霞法院受理的物业公司诉小区业主索要物业费的案件大幅上升,现已正式立案的达170余起。

在对所受理的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接触后,栖霞法院了解到,造成本辖区内近期物业类纠纷集中“爆发”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受国家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物业公司的总公司或母公司希望物业公司能够更多地创收,以减轻主管方的财务压力,所以物业公司的收费力度明显增大。二是部分业主近期收入急剧下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意愿下降。三是部分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导致部分业主不满。四是部分纠纷的两年诉讼时效已经快满,所以物业公司必须集中处理。五是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未能得到解决而拒交物业费,如停车场地的设置、房屋质量问题等等,并带动其他业主拒交。

因为此类案件人数众多,双方矛盾相对较大,处置不当,则可能会引发更多的诉讼。栖霞法院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应对。一是注重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充分利用立案审查期限,对于未正式立案的纠纷,组织双方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其中方圆物业公司已同意不对对其中120件小标的案件进行诉讼。二是注重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选择部分无法调解的案件尽快判决,增加未诉讼纠纷自行和解的可能性及已诉讼纠纷调解的可能性。三是注重法制宣传,针对此类纠纷多发的小区,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正当维权。四是注重发挥基层民调组织作用,委托社区干部调解部分争议不大的纠纷,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也使社区的法律力量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