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法院保障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作者: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579
本网苏州讯:张家港法院立足自身实际,强化司法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日前,该院结合市委新时期的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出十项具体司法措施,得到了张家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市委副书记、市长徐美健专门作出批示:“市法院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强化服务出实招,制定的十条措施有创新,很到位,很有针对性。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作用,各镇区积极沟通和配合,把多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争作新的贡献。”
十项措施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助推主导产业、城市功能、人文素质“三大升级”,保障“两区一园” 经济增长,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畅通无阻为重点,从案件审理、纠纷预防、司法调研、指导服务等各方面入手,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协调张家港”建设献策出力。该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的评价规范引导功能,积极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和投资环境;灵活采用法律措施,帮助企业共渡发展难关;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平稳增长发展环境。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研判经济社会变化发展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指导服务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提升法律素养,指导企业应对法律难题,会同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