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四甲法庭围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推出三项举措,努力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实现执法为民理念。

 

加强调解学习,提升调解能力。四甲法庭将继续召开调解工作方法研讨会,通过会议庭内干警可以互相介绍各自的调解工作经验,交流调解心得,总结调解经验,提高法官调解技能。另一方面,四甲法庭积极向先进人物学习,尤其是向陈燕萍同志学习,学习她在调解工作中的经验方法,如保持平等宽容的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对待当事人,放下法官的架子,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体察当事人的心态,揣摩当事人的心理等等,以便及时准确地“对症下药”,确保了调解效率和效果。

 

加强巡回调解,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积极开展巡回调解工作,加大审判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根据辖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农活季节繁忙等特点,坚持巡回流动办案,将调解场地搬入村庄,用调解工作维持好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农村安定、团结,最大限度地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稳定因素。

 

加强调解协作,丰富调解方式。四甲法庭将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对于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起诉时或立案前,根据当事人申请,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的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村干部以及有威信、有人缘的村民参与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成案件调解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