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成立应对金融危机快速反应领导小组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500
本网扬州讯:扬州广陵法院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金融危机快速反应领导小组,同时下发文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兼顾企业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为工作原则。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要充分体谅当事人金融危机影响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焦躁心理,进一步强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因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引发的多起诉讼分属不同辖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以便上级法院及时依照级别管辖的规定集中指定被诉企业所在地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将加大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力度,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将尽量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使用不得转移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慎用、善用各项强制措施。尽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如果被诉企业提起诉讼的,将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