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对刑满释放的少年犯进行“释后再教育”力促浪子回头
作者:季渭清 发布时间:2009-02-23 浏览次数:503
马小华系家中独子,父母均系当地农民,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参与他人盗窃再次被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其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庭审中, 少年法庭充分发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法官“四位一体”的庭审教育优势,讲解法律,言明危害,阐释道德,融合亲情,唤回马小华的良知,使其迷途知返,真诚悔罪,从思想上走出犯罪的泥潭。宣判后,少年法庭又把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在马小华服刑期间,法官们到看守所回访,了解马小华的表现情况和思想状况,对马小华进行帮教,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勉励其好好改造,促使其用自己的勤劳与汗水洗刷过去的劣迹。
为巩帮教成果,在马小华刑满释放的日子,少年法庭法的官把他直接从看守所接到法院,同时联系了马小华的家人,共同对其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释后再教育”活动。活动中朱院长鼓励马小华说“人生犯一次错不可怕,重要的是今后改过就好”;法官们与马小华共同展望未来,帮助其树立自尊心和自信心;其家人以父母之痛为出发点,诉说了其行为给父母、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打击。此次帮教活动让马小华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属的期望,社会的关爱,从而树立起回归社会的信心。在离开法院时,马小华的父亲拉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说“谢谢你们”,马小华泪流满面,表示要痛改前非,将不辜负法官和父母的希望,努力改过自新,通过双手创造财富,做一个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