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反腐倡廉把握新要求制定新措施
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2-20 浏览次数:599
会议在深刻认识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后,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把学习贯彻领导讲话和会议的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必须纳入党组会、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每年安排3次以上专题学习。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必须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公示前,进行党纪国法的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任用。新招录用的干警必须进行廉政培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新建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明查暗访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干警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等;创新监督措施,建立《司法评议卡》和《司法监督卡》制度。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扬州法院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必须创新创优反腐倡廉教育形式,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建立以廉政党课为依托的理论教育机制,以弘扬先进典型为主的示范教育机制,以查办案件为主的警示教育机制,以参观学习革命传统纪念场所为主的优良传统教育机制。通过在法院局域网的格言板、警示牌、公开信、廉政书画作品展览、廉政格言警句征集等形式,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优秀文化的浸染。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向法庭、干警家庭延伸。全市法院必须着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把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日常工作的核心环节,树立“管比不管好,早管比晚管好,多管比少管好”的观念,针对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变的重点部位,如: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基建、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当前,要重点抓好最高院“五个严禁”制度的贯彻落实,近期,中院将对全市法院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