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月18日下午,执行局第三实施组传来喜讯,该组清案行动第一阶段的最后一件案件已成功结案。比预期结案时间提前10天完成第一阶段的清案任务。
2月11日下午,执行局召开紧急会议,对上级法院指定的71件重点案件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给第三实施组16件涉府、涉村案件。会后第三实施组全体执行人员顾不上白天办案的疲惫,连夜调阅相关执行卷宗,分析原案件不能执行、形成积案的主要原因,研究拟采取的执行方案。针对案件分布区域,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案战术,仅用二天时间首先清理了新曹、头灶、海丰、廉贻四乡镇六件案件。接着,对涉及东台镇人民政府及下属村(居)委会的案件进行重点攻坚。为提高办案效率,在与该政府的情况汇报会上,承办人员边介绍涉案情况,边将案卷材料一页一页地翻给到会人员看,使他们能直观地了解案情,尽快作出决策,为快结案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对其中一起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借款案件,由于抢抓机遇,及时赶赴省轻工业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调处理,取得了圆满的结案效果。在抢时间争速度的同时,办案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清理案件,对原无履行能力,现经济状况好转的政府部门、村民委员会,在宣传法律的同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案件全部履行到位;对现有经济状况不佳,履行能力较差的被执行人,通过居中调解,得到权利人谅解的情况下和解结案。16件案件,除一件确无履行能力无法执行外,其他十五件均执行到位,执行标的额80万元的任务,做到案结事了,保质保量完成了清案第一阶段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