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上午,句容法院对南门菜场“菜霸”团伙以非法手段垄断经营市场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随着承办法官的一声正义的锤声响起,这起历时时间较长、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菜霸”团伙案件暂告一段落。

 

“惹事生非”

 

在这长达21页的判决书中,详细记载了“菜霸”团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所犯下的一件件罪行。其中,聚众斗殴2起,寻衅滋事30起,敲诈勒索2起,强迫交易1起。

 

20046月至200910月间,被告人韦大刚、韦大明、韦大宝等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纠结山东苍山籍老乡为垄断南门菜场部分农副产品市场经营权,对菜场其他经营户采取恐吓、威胁、殴打、敲诈等手段,故意挑起事端,强行扣押他人的农副产品,达到为自己牟利的目的。由于扣押事件过长,导致部分农副产品变质变坏,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部分经营户有些经营户迫于“菜霸”团伙的淫威,不得不向团伙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才能将被扣押的农副产品“赎回”。

 

不仅如此,“菜霸”团伙仗着自己人多,力量大,对菜场的管理权发动挑战,拒不服从菜场管理。20046月,被告人韦大宝等人以其妻子赵某与菜场管理人员李某发生冲突为由纠集数十名山东苍山籍老乡,将李某围困在该市场办公室内后,并殴打前来“帮忙”的黄某等人,致其受伤。2006910月份的一天,句容市南门菜场市场管理员董某在对被告人韦晓伟的临时摊位进行管理时,被告人韦晓伟不仅拒绝管理,还对董某拳打脚踢,致其受伤。最终,“菜霸“团伙将该市场的管理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欺行霸市

 

为达到谋取巨额利益,“菜霸”团伙不择手段,通过血缘和老乡关系联系在一起,逐渐发展成为危害一方的败类。为此,“菜霸”团伙将“黑手”不断伸向菜场其他经营户。

 

20098月,被告人韦大刚等人以合伙经营的名义,以入干股的形式,强迫被害人许某等人和被告人王某合伙经营面筋,后被告人韦大刚和王某以入干股的名义,通过语言威胁的手段强迫许某和张某每人拿出15000元,合计30000元交给韦大刚,后许某被迫拿出15000元,张某被迫拿出50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元交给韦大刚。仅仅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被告人韦大明、韦大刚等人又打上了豆制品批发生意的主意,先后三次强行查扣向南门菜场送货的李某的香干,并迫使李某交给对方人民币5000元。

 

看到自己的“手段”见效后,胆子越来越大的“菜霸”团伙更是有恃无恐,疯狂的侵犯其他经营户的利益。200910月,被告人韦大明等人强迫被害人王某签订百叶销售协议,王某先后9次被迫按照协议向对方出售百叶共计668斤,价值人民币2338元。

 

殃及他人

 

“菜霸”团伙的行为不仅对不听从自己意愿或不服从自己管理的菜场经营户进行报复,轻者被戳轮胎、打嘴巴,重者拳打脚踢,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还对前来买菜的客户无故辱骂或殴打。

 

200523月份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韦晓伟在南门菜场批发市场的摊位上卖芦蒿时,对前来询问菜价却未购买的王某心生不满,遂殴打其脸部,将其眼睛打肿。2006年的一天中午,被告人韦晓新在南门菜场内因摩托车与朱某自行车相撞一事发生纠纷,后又于前来理论的朱某母亲王某发生争吵。于是韦晓新找人对王某实施殴打,致其受伤。2007924凌晨,被告人韦晓剑在南门菜场与前来购买花菜的时某发生口角。被告人韦晓剑便追打时某,对其拳打脚踢,致其受伤。200711月的一天上午,任某到南门菜场批发市场买菜被被告人韦晓曦拦下,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韦大宝用任某的外套蒙住其头部,二被告人一起对任某拳打脚踢。2008327上午,被告人韦晓剑在南门菜场卖芦蒿时,因价格问题与前来买菜的陈某发生口角,被告人韦晓剑打了陈某两个耳光。

 

大快人心

 

在“菜霸”团伙的威逼之下,有的经营户被迫转行改做其他生意,有的经营户被迫到转到其他菜场经营,有的经营户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通过一系列手段,“菜霸”团伙先后垄断了嫩生姜、豆芽、芦蒿等农副产品的批发生意,而其他市场经营户要批发必须从其手中进货,私自销售的要受到团伙的惩罚。200810月份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韦晓登在南门菜场为垄断水芹菜的出售,欲低价收购林某的水芹菜,被林某拒绝。当客户刘某到林有宝处购买水芹菜时,被告人韦晓登随意殴打刘某一巴掌,并将其赶走。一时间,南门菜场的菜价上涨好几倍,老百姓怨声载道。

 

“菜霸”团伙的罪恶行径,严重破坏了南门菜场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当地的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菜霸”团伙被抓后,老百姓拍手称赞。句容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案件的审理工作,最终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判处团伙首要分子韦大刚有期徒刑十一年,韦大明有期徒刑九年;以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韦大宝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五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菜霸” 团伙的嚣张气焰。南门菜场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