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搞好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共阜宁县委政法委员会于2009218日下午召开了清理执行积案协调会。会议主要讨论了由阜宁法院执行局清理出的33件涉府、涉村执行积案的处理方案,参加会议的有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和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及相关政府、单位主要负责人。

此次清理出的积存案件,在会议上逐件逐案公开案情,由案件承办人员说明未结原因,提出执行思路,然后由到会有关负责人当场列出协助执行方案,并与法院分管党组成员及具体案件承办人相互衔接到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亚军对会议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与会人员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力求实效,促进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由于会议组织有力,与会人员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出的33件积存案件的执行均得到了有效落实,使得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实现了“三个到位”。

一、计划安排到位。对于每一件执行积案都制定出工作计划,列出工作进度要求。结合具体案情,认真研究,开展调研分析,科学拟定实施计划,从清理工作时间、工作目标、清理重点、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二、措施落实到位。会议确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以法院清理执行积案领导机构为主,形成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根据清案工作需要,法院增加执行力量,增配执行装备。法院执行认真排查积案底数,夯实清案工作基础。对执行积案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帐,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个案件清积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序,责令没有完成任务的相关人员作出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三、责任明确到位。会议明确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责任,对于每一个案件,定时间,定任务,责任到人,每案都有具体承办人、法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清案情况与奖惩、晋级晋职挂钩。对于清理出来的重点案件,由政法委或法院领导挂牌督办。对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因受地方和部门保护及各种非法干预而未能执结的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做到以制度管人,以责任约束人,从而确保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