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才女与待业青年的短暂婚姻
作者:赵建峰 发布时间:2012-01-05 浏览次数:321
一个是大学毕业的才女,一个是农村待业的青年。两个本来很难让人联想到一起的人结婚了。但是由于学识、工作上的巨大差异,两人的婚姻还是走到了尽头。近日,如东法院受理了该起离婚纠纷。
吴某本是如东人,2001年考取了省内某大学,2005年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大学就读的城市工作。转眼间,已经30的吴某还没有对象。家里也是不停地为吴某安排人相亲。2010年底的时候,吴某相亲遇到了比自己小3岁的顾某。顾某是吴某的同村人,没有念过大学,说是农民,其实连地都没下过,算是农村的待业青年。顾家表示如果可以结婚的话,顾家愿意出8万元彩礼。为了赶紧把自己嫁出去,同时也是综合考虑了其他一些因素,吴某还是同意了这门婚事。婚后开始一个月倒也融洽。但逐渐两人的分歧就出现了。吴某在城市工作,而顾某待业在农村,两人长期分居。结婚将近一年,待在一起的时间不到半个月。同时顾某脾气较为暴躁,两人数次发生冲突。到了2010年11月,吴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如东法院受理该案后查明:双方感情一般,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所争议的是,结婚时男方给付女方彩礼8万元,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女方则不同意。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考虑到双方已结婚一年多,虽然实际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这是由于双方的工作造成的,要求全部返还略显失当。同时对于男方来说,如果一分钱都不返还也有失公平。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最终,女方吴某同意返还彩礼2万元。双方友好地结束了这段短暂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