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盐都法院在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注重依托内外分流、繁简分流、类案分流的“三级分流”机制,实现纠纷不同层次的分级处理,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逐步缓解、钝化了“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

 

在内外分流机制中,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大调解和诉调对接等非诉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便捷有效、低成本的非诉纠纷解决渠道解决纠纷。在繁简分流机制中,该院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做到“两简”:收案程序从简,实现登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审理过程从简,对双方当事人认可或无争议的证据和事实从简认证,不再逐份核实。类案分流机制中,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多发案件,协同公安、妇联、工会、仲裁委等部门设立专业调解工作室,着力改变原有单纯的分案模式,采用“人员分管”管理模式,指定专人或设置类案办理组高效率办理类案,在推进办案专业化的同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

   

据悉,“三级分流”举措实施以来,该院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程序化解纠纷273起,诉讼服务中心收案342件,调解、撤诉化解纠纷33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