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运送赃物致瘫 在家接受审判可悲
作者:汤洁 徐英 发布时间:2009-02-19 浏览次数:1166
本网无锡讯:想好处为他人运送赃物,不料途中翻车致成残。日前,宜兴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考虑到被告人行动不便,刑庭法官到被告人汤某家中进行开庭,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明知不锈钢板为他人盗窃所得赃物,仍帮助搬运、转移,赃物价值人民币18112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汤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