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政法委书记王友富寄语法院:要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有新建树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09-02-19 浏览次数:346
本网淮安讯 “希望全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发展,从淮安实际出发,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友富在2月17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近几年来,淮安市委十分重视法院工作。定期听取法院工作汇报,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对全市各级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决定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已经形成制度。
王友富指出,一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和谐淮安作出了突出贡献。市委对全市法院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也是满意的。
王友富强调,今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淮安科学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市法院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担负的任务更为艰巨。全市法院要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要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有新建树。要进一步拓宽司法保障发展的领域,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努力使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要在打击犯罪、确保平安上有新作为。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犯罪。三是要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上有新成效。要诉讼调解、协调作为首要选择和必经程序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四是要在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上有新贡献。要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重视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王友富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法院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强化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就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问题作出决策;要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作用,积极指导和帮助法院破解司法工作中的难题,更加有效地领导、支持和监督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支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克服和排除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对法院工作的干扰,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要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部署以及重大改革措施,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