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多项工作稳步推进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2-01-05 浏览次数:349
4日,南京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市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明年的工作重点,凝心聚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阶。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作重要讲话。南京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胡道才作总结。南京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平主持会议。
2011年,南京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省法院监督指导下,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增强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9107件,办结123672件,同比分别上升8.74%和10.04%。其中,中院受理21747件,办结20959件。诉前调解成功民商事纠纷33155件。
胡道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2011年的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突出了“四个强化”,即强化服务保障大局举措。中院围绕南京“三个争第一”的目标要求,分别制定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的指导性意见,其中《关于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和科技创新名城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受到省法院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委办公厅全文予以转发;强化发挥定分止争功能。探索建立调解案件分类化、调解法官专业化、调解方法多样化等工作机制,提高调解成效。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6.68%,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率为51.02%,行政案件一审撤诉率为65.83%;强化司法为民工作成效。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深化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建设,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中级法院示范单位;强化司法民主建设。加强司法公开,以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庭审“三同步”为重点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全市245个审判法庭全部达到“每庭必录”要求;裁判文书上网1399篇。
谈到今年的工作,胡道才认为,今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创新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