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愈后病死,家属为何索赔不成?
作者:双江 发布时间:2009-02-18 浏览次数:1206
本网南京讯:老人被撞伤,后来被治愈了,再后来因病去世了,家属认为死因和受伤有关系,怎么判?爬到别人车顶上拿东西,没想到别人车子动了,结果从车上掉下摔伤,这是否是交通事故?记者昨从南京秦淮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判决了几起“旷日持久”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从治伤到找专业机构鉴定,再到法院起诉等待开庭,前后都花费了好几年时间。
伤愈后病亡索赔不成
2003年10月的一天,张某年迈的老父亲一人在穿行马路时,没遵守交通信号灯,被李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伤了腿部。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父亲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将张某父亲送往医院医治,垫付了医药费。因救治及时,一个月后,张某父亲出院,出院记录上显示,病人是痊愈出院的。然后不久后,张某父亲因肺部感染再次入院,2004年5月去世了。
张某认为,就是那次交通事故引发了并发症,李某对父亲的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张某将李某及其所在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相关的费用,还主张精神赔偿金。
法官点评:张某没有提供确实证据,所以不能确定其父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张父经过相关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所以应按伤残情况获得赔偿。最终,对于张某主张的一万元精神抚慰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法院只认可5000元。
爬别人车子摔伤只获赔一半
2005年7月,某商场驾驶员周某将货车停在商场仓库院内后下车。同为商场驾驶员的孙某想卸货,但却够不着,一看周某的车子停在他车子后面,便爬到周某货车顶上,试图把货拽下来。没想到,就在孙某憋着劲拽货的时候,周某的车子突然向前滑行,孙某猝不及防,一下子从车顶摔落到地面而受伤。交警部门发现,周某货车的手刹不符合技术标准,他把车子停在坡道上人就离开了,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他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不负事故责任。
对此,周某一肚子冤屈:我好好地停在那,又没请他爬,摔伤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不愿支付孙某的医疗费用。孙某随后将周某及商场、车辆投保公司诉至秦淮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全部损失。庭审中,周某和商场辩称,事发时车子没在路上开,因此不是交通事故,对事故认定书不予认可,况且周某将车辆停好后,车辆本来是静止不动的,是孙某爬上车辆而造成车辆滑动,其主观和客观上都有过失。保险公司也认为,该事故不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应作为被告。
法官点评:孙某将车辆做为攀高工具,自己爬上车顶,其主观大意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和周某承担同等事故责任。所以,法院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孙某损失的50%,共计3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