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江宁法院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日前,通过协助执行员摸查被执行人的情况,将中止9年的三起案件执结。

被执行人赵甲,以前养鸭时向某饲料厂购买饲料,欠款15000余元。后由于下落不明,2000年该案中止执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后,江宁法院决定动员协助执行员参与执行。此案后经协助执行员了解,该被执行人现在情况已经好转,完全有履行能力。得知情况后,执行人员找到赵甲的家人,通知赵甲交款,后赵甲自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被执行人赵乙也是以前养鸭时向同一饲料厂购买饲料,欠款16000余元,江宁法院在1999年判决后,赵乙一直在外做工,后该案于2000年亦被中止执行。清理积案过程中,经协助执行员了解,赵乙今年春节回家后,还没有外出打工。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利用早晨的时间将赵乙堵在家中,赵乙给付了部分货款后,与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