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诉前调解一起暴雨引发的漏水纠纷
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02 浏览次数:339
去年8月,一场特大暴雨造成明瓦廊一幢老居民楼三户人家房屋漏水。10月,三户人家以六楼住户私开天窗导致房屋漏水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3500元。
此前,纠纷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多次到市政府、区政府信访部门处理,南京十八频道、教科频道、新闻综合频道也进行跟踪报道。因是邻里纠纷,白下法院接到诉状后将纠纷转交诉前调解室先行调解处理。
调处中,被告承认水是从自家漏下去的,但提出房屋天窗是前业主开的,区房屋出新办也未在房屋出新时将楼顶杂物清干净,导致下水管堵塞而漏水,只愿意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调解员秉着实事求是、全面调解的原则,三次与区房屋出新办、出新过程施工方联系调查,两次到现场实地勘验。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调解员又与双方当事人先后进行八次面谈、组织四次调解、电话沟通数十次,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原告主动降低诉请数额、被告与施工方各承担一半的赔偿额。协议签订后,调解员及时督促履行,赔偿款项当场兑现完毕。至此,由夏季暴雨引发的一场漏水风波,历经调解员从夏到冬的辛勤努力,终于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