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盐城亭湖法院审结一起因盗窃拒捕而转化为抢劫的案件。案件的起因很简单,却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去年底吴某、王某等三人走至本市亭湖区步凤镇某村附近时,王某突发奇想,提出弄条狗来吃。三人一合计当下便去准备了毒药等工具,至村民刘某家中偷狗。当三人正准备用药药狗时,被狗主人刘某发现,此时王某跨上摩托车便要逃跑,刘某见状,猛然抓住车头不让其离开,欲讨个说法。见车被拦,王某心中一紧,驾驶摩托车强行加速逃跑,过程中将刘某拖倒在地,致使刘某构成轻微伤。后案件诉至亭湖区人民法院,该院开庭审理后以抢劫罪(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