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思想工作做得好 二公司放弃积案权利
作者:金晓 黄永进 发布时间:2009-02-16 浏览次数:828
而前两天另一案件被执行人远在外省,此前曾经法官执行,执行到8万元及一些设备,被执行人再无其他财产。由于路途遥远也无被执行人经济条件好转的消息,案件一直无法进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始后,执行法官就是否赴外省执行诚恳地征求某金属公司意见,公司看到法院此前为案件执行采取了查询扣划银行存款、搜查、查封等措施,而且一直关心案件,此次又主动要求赴外省执行,很感动。但他们认为,被执行人远在经济很不发达的地方,执行希望很小,自愿提出放弃余款,请法院结案。
江阴法院在清积案活动中,采取了多种办法力求案结事了,在坚持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于少数因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案件长期得不到履行将来也无履行希望,或者希望极小但执行成本巨大的案件,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向申请人讲明情况,从而使申请执行人正确面对现实,理解执行,愿意就此结案,从而彻底清除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