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您如果发现法官有违反“五个严禁”、拖延办案、不公正办案、单独会见当事人及代理人和接受当事人吃请、对人民群众态度冷漠、办案效率低等行为时,请立即向法院纪检、监察反映。”这是滨海法院日前实行的《随案监督卡》中,提请当事人对法官进行监督的内容。

据介绍,滨海法院规定,《随案监督卡》必须是“一案一卡”。立案庭受理案件时,就应向原告发放《随案监督卡》,被告的《随案监督卡》在送达时一并送达;案件在审判、执行阶段或结案后,由各业务庭提醒当事人填写并交回《随案监督卡》。

为使当事人能够有效地对法官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法院承诺当事人可以将《随案监督卡》送纪检或监察部门,重要情况也可以直接递交法院院长。对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立即着手调查,并在一个月内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

据了解,滨海法院非常重视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确保了队伍廉洁,近几年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执法公正的形象得到了县委和社会各界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