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八项措施”迅速贯彻全国法院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上精神
作者:许文珏 发布时间:2009-02-13 浏览次数:640
一是制订实施办法。根据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结合法院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列出了十八项违规情形,若违规视情形和后果严肃处理。
二是完善问责制度。确定全院各级领导是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三是公布禁令内容。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将 “五个严禁”内容公示于院内电子显示屏、立案大厅宣传栏和法院局域网上,并制作廉政卡,全院干警人手一卡。
四是开展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 “五个严禁”及《关于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切实提高干警自身素质,从紧、从严、从己做起,在思想上认识到位。
五是成立督查小组。抽调专人成立督查小组,对“五个严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切实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必止、违者必惩。
六是印发致家属信。通过给每位干警家属印发《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的形式,告知法院执行“五个严禁”的情况及具体内容,请家属配合支持法院工作,加强监督意识。
七是设置举报电话。专门设置一个具有24小时监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干警执行“五个严禁”情况的监督。
八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及社会群众参加,让广大群众了解“五个严禁”内容,形成全社会了解、关注、监督“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良好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