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四项制度强化法庭工作服务农村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2-12 浏览次数:476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丰县法院通过四项制度强化法庭工作。
一是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为切实提高法庭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全体法庭干警周集中学习一次,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要求每位干警都要认真做笔记,定期抽查。
二是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规定每周二晚上一起讨论疑难案件,各法庭将适用法律或合议庭意见分歧大的案件拿出来讨论,开拓干警的办案思路和视野,力争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是完善庭审观摩制度。规定法官每年必须保证开一次观摩庭,并将庭审观摩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努力提高法庭干警的庭审驾驭能力。
四是出台法律文书评比制度。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每名法官从已结案件的裁判文书中选出一份报评比小组,评比结果通进行报,以此来增强法官裁判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