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玉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法官宣判的语音刚落,被告人含泪从被告席上站起,转身向旁听席上的一位年轻人鞠了个躬,年轻人一边喊着“我爸啊”一边扑上前去与被告人相拥而泣。这是20111231日上午,在江苏沭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里出现的动人一幕。

 

这位年轻人叫杨超,今年23岁,家住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十年前,他父母离异时,法院判决他由其父杨玉柱抚养,谁知,父亲负气撇下他不管,独自一人驾驶三轮车常年在外跑运输,上小学的他只好随同母亲生活,其幼小的心灵里也随同埋下了对父亲怨恨的种子。十年后的201112月,他父亲杨玉柱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至江苏沭阳县法院刑庭,办案法官陈士军了解上述情况后,多次与他及其母亲联系,反复做其思想工作,终于促成了他全家在法院见了面。面对父亲的真心忏悔,面对母亲的苦心哀求,更面对法官的热心调处,他那心底里埋藏了十年的怨恨融化了,父子亲情唤回了。1229日,杨超代理被告人杨玉柱与受害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5万元,受害人放弃其他民事赔偿请求,不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据此,沭阳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玉柱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于是,此案在当庭宣判时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