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3下午,省法院民二庭召开全庭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处理办法》,以及省法院《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内容,并就学习好、贯彻好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明确了措施、提出了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遵守“五个严禁”的自觉性。“五个严禁”所禁止的行为是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少数当事人和律师拉拢、腐蚀法官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也是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主要表现形式。“五个严禁”是规范法官职业行为的硬性规定,也是切实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是一条约束法官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压线。作为法院热点部门的审判人员,更要充分认识“五个严禁”所禁止的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地将“五个严禁”的内容烂熟于心、贯彻于行。

二、认真反思,查摆问题,切实纠正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每位审判人员要在全面深刻理解“五个严禁”规定的基础上,围绕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以及生活交往的圈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自我反思和检查,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自纠,谨防自己成为违反“五个严禁”的“实践者”。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对“五个严禁”的执行力。庭领导和审判长要带头模范遵守各项审判纪律,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要求,庭长和审判长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是全庭和本合议庭执行“五个严禁”的第一责任人。庭长和全庭人员要签订廉政责任状,并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审判长“一岗双责”制作为廉政责任状的重要内容。

四、完善制度,强化落实,严格规范有关“五个严禁”的重点环节。要把分案制度、回避制度、案件讨论制度、保密制度等与“五个严禁”相关的重要环节作为规范的重点,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细化到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五个严禁”的要求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五、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加大对“五个严禁”的外部监督力度。一是强化当事人和律师对“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和律师对审判活动的反馈制度,将“五个严禁”加入《信息反馈表》;二是加强与特邀监督员和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庭人员对“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律师座谈会,及时了解律师界对本庭人员遵守“五个严禁”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