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四个着力”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作者:朱立龙 发布时间:2009-02-11 浏览次数:559
本网盐城讯:为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提高法官素质的有效途径,该院突出“四个着力”,确保措施到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是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强化法官的公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官职业论坛、开展大讨论、自查自纠等多种教育形式,使广大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理清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的思想问题,提高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的自觉性。
二是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大力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加强重点案件督查。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再审改判的案件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全面督查,追究责任。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案件上诉率和改判率明显下降,向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投诉明显减少。
三是着力提高道德素养。认真开展以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规范化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学习座谈、观看电教片、组织培训、完善规章制度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着装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做到权责分明、奖惩严明。
四是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人大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评议、检查和监督,有效落实人大交办案件督办制度,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审判大要案情况和重大工作事项。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法院公开、公正、高效地审判案件和法官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