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行政审判连续三年实现“三无一少”
作者:薛绍军 丁扣萍 发布时间:2009-02-11 浏览次数:589
本网盐城讯:近年来,建湖法院行政审判连续三年呈现无发、改判案件,无申诉案件,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上诉案件少的良好局面,行政审判工作已步入“三无一少”的良性循环轨道。该院行政案件的和解撤诉率连续四年超过50%,真正使行政审判真正成为钝化官民矛盾的“减压阀”、实现官民和谐的“开启阀”。
一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不断创新行政审判方式,坚持和谐司法,积极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案件协调和解机制,改革行政案件的质量评判标准,把能否积极协调处理官民纠纷、促进官民和谐作为考核行政审判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
二是强抓审判队伍建设。结合行政审判工作涉及行政法律法规广、接触新类型案件较多的特点,不断强化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司法审查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的审理难和息诉难问题。
三是依法、规范协调。在遵循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将诉讼协调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坚持公开、自愿协调,坚持有限协调及效率原则。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力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后相对人自愿撤诉,协调撤诉的案件审结后,督促行政机关自觉履行协议、兑现承诺,保证相对人的利益得到保护,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