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积极帮助涉诉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作者:肖天存 卢云云 发布时间:2009-02-11 浏览次数:702
本网常州讯:2008年以来,常州法院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司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济交往中的各类风险,全力确保金融危机下的社会大局稳定。
针对困难企业涉诉、私企业主欠薪避债、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中小企业被诉等现象愈发增多的现状,常州中院立足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大局,转变过去存在的法院工作主动性不够的观念,积极开展“走出去”活动,以“知企业所需、排企业所忧、解企业所难”为目标,深入重点企业和困难企业进行专门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实际困难,对经济领域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州中院帮助企业分析经济形势,尽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及时提出了全力保障高新企业、积极帮助困难企业、提前介入关停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停工停产所引发的资产、债务、职工等群体性纠纷等“服务经济发展,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的一系列司法对策,主动为党委出谋划策,并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先后十次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市法院及时有效处理发生在经济领域内的纠纷案件,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各辖市区法院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涉及金融危机的各类型诉讼案件,坚持“科学分析、积极应对”原则,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汇报或通报,并及时上报中级法院备案。市中院定期对全市辖区内受理的涉金融危机案件进行摸排调查,梳理风险因素,掌握潜在的群体性纠纷动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市政法委和省高院汇报,争取政府指导和支持。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主动依靠各部门配合协助,在审理案件、解决纠纷中形成了整体合力。
在审理过程中,常州法院规范立案审核工作,准确把握案件受理范围,对于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或有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的示范性诉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做好法律释明、诉讼指导、立案审查工作,构筑两级法院审判工作“防火墙”。加大多重便民措施力度,建立起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建立集中指定管辖制度,实行案件简繁分流,审理执行合并进行,统一执法尺度。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弱势当事人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企业下岗职工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去年共对351件案件实施了司法救助,缓解免诉讼费总金额达107.5万元。将灵活保全和全程调解有机结合,采取分期还款、执行担保等“放水养鱼”方式,减轻诉讼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扶持企业脱困转型。完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对涉金融危机纠纷案件不简单化处理,借助大调解格局,化解矛盾,消除对立,共渡难关。去年,各类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0%,全市人民调解窗口共调处纠纷2166起,确保将融资借贷、商事合同等金融危机催生的群体性或连锁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