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近日,在扬州市委、市政府召开2008年度目标管理作风建设表彰会,扬州中院综合考评名列全市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首位,受到表彰。

2008年,扬州中院始终坚持司法工作服务大局。先后制定《关于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6个工作意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全市法院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共减缓免诉讼费达508.4万元,同比上升82.7%、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60万元。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依托,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实施了20余项专题调研并分别向市委和有关部门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及其对策、建议的报告》,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开展“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效推进月”活动,先后深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亚星集团、仪化集团等园区和重点骨干企业共20余家,与企业共同商讨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企业发展的司法难题。

该院坚持制度治院,用规范化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实行司法政务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实行旬报制度,全年办理政务督查事项247件,下发督查通报24期。

该院突出政治建院、业务强院、作风兴院的要求,全面提升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市有43个集体和79名同志分别受到最高法院及省、市表彰。全年全市法院共收到当事人的表扬信、牌匾和锦旗340件,同比上升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