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张家港法院立足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围绕法院发展前景、队伍建设目标以及个人发展需求,科学谋划人事人才工作,构建“人尽其才、人才强院、院强人兴”的用人格局,为法院全面、科学发展积蓄人才资源,培育精英队伍。

一是深挖典型,选树标杆激励人。该院注重发挥榜样的力量,选树了一批有顽强敬业精神、突出工作实绩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事迹感召全院干警在审判事业上不断耕耘。1名在基层法庭连续工作了17年的女法官被推荐为“苏州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法官”, 1名办案超600件的青年法官被评选为全院的办案标兵,并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3名入法院工作才2年的书记员被纳入“优秀人才库”。

二是开发潜能,不拘一格培育人。20086月,该院不拘泥于年龄、资历的限制,对7个中层正副职岗位开展竞争上岗,为年轻干警的脱颖而出搭建了公平、科学的竞争平台。竞选上岗的7名同志充分发挥潜能,处处示范表率,其中4名基层法庭副庭长的年办案数均位居全院前10名,工作实绩值得肯定。同时,该院根据审判形势需要,及时选任了5名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书记员以及综合素质较高、具备相当法律知识的转业干部为法官助理和见习法官助理,确保人尽其才。

三是探索机制,科学规范管理人。该院积极探索科学的人事管理和考核机制,用制度保障“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每年年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修订《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考评方法;出台学费报销、给予假期、鼓励培训等规定,激励干警成才;推出《法官助理系列文件》,探索实践符合基层法院实际需要的法官助理制度;制订专项审判业务指导文件,切实帮助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四是有的放矢,“先锋工程”历练人。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坚持以“党员先锋岗”为平台,以“关键岗位有党员、模范表率有党员、大案难案有党员”的要求给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党员同志压担子。535岁以下的同志走上支部书记、总支委员的岗位,“先锋岗”上无发改案、无次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