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入室行窃被发现 为求脱身以自杀相威胁
作者:罗真 发布时间:2009-02-10 浏览次数:966
本网盐城讯:一少年深夜入室行窃被事主发现,为了能够脱身,竟然以自杀相威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海在盗窃行为被事主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以自杀相威胁,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刘海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网盐城讯:一少年深夜入室行窃被事主发现,为了能够脱身,竟然以自杀相威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海在盗窃行为被事主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以自杀相威胁,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刘海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