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由未成年人所在辖区的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出庭担任人民陪审员,是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犯罪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庭审时,通过矫正机构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人生危险性、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生活居住条件、帮教条件等情况介绍,审判人员以此为教育点,在庭审中注意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语言表达同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及认知能力相适应;帮助其认识犯罪的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响水法院通过将司法救助引入庭审过程形式,为对未成年人判处最恰当的刑罚提供较为客观全面的参考依据,提高了适用非监禁刑的透明度,保证了非监禁刑的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