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诉前调解一起涉外道赔纠纷
作者:周晨 潘瑛 发布时间:2009-02-09 浏览次数:1045
本网苏州讯:为方便基层群众化解纠纷,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室,日前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马来西亚籍的冯锦明是外资企业昆山劳士铝箔垫片有限公司员工,2008年6月驾驶单位车辆外出联系业务途中,与行人陶金枝驾驶的电瓶车相撞致其受伤。陶金枝为治伤在家休养四个多月,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后在与冯锦明及劳士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磋商时,因公司老板刘某坚持要在保险公司赔付后方肯支付相应赔偿款,致使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陶金枝诉至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案情后电话联系约见当事人,在得知冯锦明已定好回国机票并希望尽快结案时,认为该案的诉前调解可能性很大,遂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人民调解员向公司老板刘某讲解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并巧借新年祥和氛围说服三方当事人互让互利。同时,人民调解工作室与法院业务部门协作简化工作程序,组织开展诉前调解,依法为当事人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即时制作并出具送达了民事调解书,使这起涉外道赔纠纷仅用时半天就顺利诉前调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