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五连盗” 贼心不死又被判刑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01 浏览次数:314
俗话说“事不过三”,可是有这么个小偷,连续四次因为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刚出狱又盗窃被抓了正着,再次进了监狱。
小偷吕某因为偷窃成性, 05年、06年、08、09年先后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判处有期徒刑。按理说应该改改这盗窃的毛病了,哪知吕某还是贼心不死。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吕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