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东台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丈夫迷恋网络引发的离婚案件,驳回了王某的离婚请求。

王某称,自己与丈夫崔某1999年初相识恋爱,200212月登记结婚,20051月生一女。丈夫崔某本是一位理发师,两人婚后在镇上开了一家美发店,日子过得挺红火。但自从王某生了女儿后,崔某便迷上了网络游戏,整天不务正业。对家庭漠不关心,对小孩不闻不问,整日沉溺于电脑网络,虽经劝说,但无济于事,导致夫妻感情日渐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崔某未到庭应诉、答辩。王某称,自从生小孩后就与崔某分居,自己一直与婆婆即崔某母亲同睡。双方矛盾激化后,崔某从200710月租房另行居住至今,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

此前,王某曾于20082月向法院诉讼要求与崔某离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王某与其家人对崔某再三苦劝,但崔某依然我行我素,双方关系一直未有改善。

见崔某毫无悔改之意,王某一怒之下再次向法院起诉,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崔某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崔某迷恋网络导致夫妻间发生矛盾,但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双方能冷静思考,以家庭及女儿健康成长为重,崔某能克服自身存在的缺点,并加以改正,王某对崔某予以宽容谅解,夫妻关系仍有改善的可能,因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