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寻求“六个突破”努力为保稳定促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09-02-09 浏览次数:720
本网淮安讯:“全院上下要以破解司法难题、打造淮安特色、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为实现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淮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华在
2008年,淮安中院克服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维护稳定压力空前加大等重重困难,保持了良好态势,取得了29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的骄人业绩。其中,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连续第九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总分位居全省第二;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全票通过了法院工作报告。该院党组认为,成绩已成历史,荣誉已属过去。
2009年,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严惩困难,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在六个方面求突破。
一是在提高服务大局水平上求突破。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能因司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稳妥审理、执行各类涉农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稳妥处理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上求突破。以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为重点,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贯彻“五个严禁”为抓手,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求突破。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的司法行为赢得民心;深化审判管理工作,以一流的审判业绩赢得民心。
四是在提高监督指导水平上求突破。扎实做好基层班子协管工作,着力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五是在提高审判保障水平上求突破。加强决策信息调研,完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加强老干部工作,丰富老干部文化娱乐生活,帮助老干部排忧解难;更加有力地做好物质保障工作。
六是在提升司法形象上求突破。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省院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媒体舆论的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