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五个强化”确保案件质量逐年提高
作者:魏东 发布时间:2009-02-09 浏览次数:495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睢宁县法院始终把案件的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强化措施,使得该院审判质效连年走在全市前列,2008年该院审判案件的上诉率为3.52%,被改判发回率为0.25%,此两项指标均在徐州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一是强化流程动态管理。自2005年实行网络审判流程管理以来,该院一直注重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做到对即将违反规定的案件预期警示、督办,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
二是强化庭审过程考核。坚持每年对每位法官至少开展一次庭审观摩考核活动,严格对照庭审观摩的评分标准,从庭前准备、语言表达能力、质证认证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是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在审核法律文书时着重放在案件判决理由上,实行法律文书一律由庭长审核、分管院长把关制度,每年开展两次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四是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坚持“以评查促质效”做法,对所有案件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对被发回改判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并进行剖析。对被最终认定为差错案件的承办人,实行案件质量“问责制”,严格按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处罚。
五是强化法官业绩考评。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审判质量评查、办案社会效果、庭审(听证)能力等十六项考评指标进行公开量化,增强考评机制对法官业绩评价的客观性,以考评结果作为法官评定等次、职级晋升和表彰奖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