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作者:陈伟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440
本网淮安讯:为了使陪审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金湖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在专业培训上,该院专门对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其购买法律图书资料,落实经济上的补助。在陪审员管理模式上,为防止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冲突,该院根据陪审员工作性质和到法院距离的远近,采取了庭前临时约请、分工定期值班、同时机动使用三种管理方式;
在庭审时,积极探索庭审中每个环节与陪审员的有效合作机制,庭前,将起诉书副本发给陪审员,法官主动与陪审员就案件进行沟通,理清重点、难点和思路,庭审中,及时与陪审员进行交流,告知案件进展情况,结案后,法官主动与陪审员进行总结交流;
在后期管理上,建立陪审员与法官的“相互评价”体系;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对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陪审结案后,该院都要对陪审员履职的实绩、陪审态度、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考核登记表》,量化工作业绩,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