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儿收到的感谢信
作者:高山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963
本网南通讯:“我由衷地感谢如东法院这样一批优秀的法官,他们像亲人一样对待我这个残疾老人,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法院的亲人们……”
大年三十,如东县人民法院收到了这样一封“亲人”的来信,寄信人叫李国方,是一位身患残疾的老人,信中朴实的语言道出了老人无尽的激动与感动,也表达了对法官们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所付出努力的感谢。
事情起于1998年10月,从事废铁收购的许某欠下李国方一笔购废铁款6250元,约定于当年10月25日前还清,欠款到期后李国方多次追要,许某却拒不偿还。无奈之下,李国方只得向如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许某尽快支付欠款,可支付令生效后,许某依然没有任何动静。1999年7月,李国方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们到了现场却发现,许某因在外欠下6万余元的债务而没有可供执行的现金,房屋、家具等其他财产也被当地基金会申请诉讼保全了,执行法官们犯了难。
之后的几年里,承办法官们为此案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均因许某无履行能力而无功而返。2004年,许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这就意味着他更不可能支付得起这笔债务,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而申请人又不断来到法院催促,法官们陷入了“执行难”的困境之中。
2008年,李国方向如东法院提出,被执行人的儿子已经成人,具备了一定的支付能力,因此要求追加许某的儿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收到申请后,法院立即组成合议庭进行讨论,最终裁定准予追加。而许某之子则提出异议,他认为父亲与李国方发生经济纠纷时自己尚在部队服役,没有享受任何经营所得,转业后也是自己独立生活,因此不同意替父亲承担债务。法院执行局经过研究认为,申请人年迈又有残疾,而且执行款项的拖欠时间已经很久,一定要克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说服许某的儿子,同时也要继续做申请人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院执行局长顾金强法官亲自督办该案,他一方面找到李国方,亲切地与他进行交谈,耐心细致地作思想工作,化解了老人心中的怨恨。面对经济处境困窘的李国方,他私人掏钱借给老人,解了老人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他找到许某的儿子,以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方法做了大量明法释理的说服工作,经过多次劝说,许某之子终于同意支付这一笔欠款,李国方也愿意放弃延迟履行的费用,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拿着第一笔执行到位的款项,李国方老人激动地说,正是法官们忠诚敬业、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使自己拿到了这笔本已不抱希望的执行款,而法官们亲人般的关怀,犹如润雨春风,不但化解了这起积案,也解开了自己多年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