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通过随意拨打他人电话,冒充其亲友诈骗钱财,2月5日,被告人黄某被启东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8年11月19日,被告人黄某使用匿名购得的手机卡拨打被害人章某家的固定电话,冒充其儿子索要生活费,章某即于当日下午将500元汇入黄某指定的银行卡。后黄某又用同样的伎俩冒充被害人郭某的外甥,称做生意缺少资金要借钱,骗得郭某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当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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