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存折窃取储户12万 储蓄所营业员获刑10年
作者:罗真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936
本网盐城讯:某邮政储蓄所营业员因见客户在取款时将写有密码的纸条夹在存折中,便偷偷将密码记住,事后仿造存折将储户帐上的12万元全部取走,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原系江苏省建湖县某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相互勾结,通过非法获取他人密码、伪造存折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应当构成盗窃罪。案发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还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