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利用在互联网上发布出售毒品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近日,太仓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元。

20083月以来,被告人陈某利用在互联网上发布出售毒品的虚假信息,通过网络聊天、手机联系等手段,要求买方先向其银行账户汇款实施诈骗,于20081015113分别骗得韩某人民币2000元、王某人民币4500元。

2008116,被告人陈某因涉及在互联网上发布毒品信息,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期间,主动交代自己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当庭也作了认罪供述,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