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积极支持法院工作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江苏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872
?? 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倾力提供发展保障
早在2004年6月,省委率先在全国作出了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就加强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态度坚决,举措硬朗,为努力实现良好的司法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站在大局高度,对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倾力支持。并以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举措。4年多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法院工作,鼎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法院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大力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各地党委、人大、政府下发的支持法院工作的文件约有150余件。
政策护航 树立司法权威
近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罗志军及时对省高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抓好各项司法应对措施的落实,取得良好效果。近年来,省高院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就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涉及全省工作大局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去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决定。2008年4月份,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带领党组一班人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意见》,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活动。徐州中院的工作意见和活动,受到了副省长、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的充分肯定和支持。11月上旬,徐州市委召开常委会,在听取了法院的工作汇报后,认真研究解决法院的科学发展问题。
常州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辖市(区)两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主要领导每年都要到法院现场办公,帮助法院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常州市委还倡导建立市政府与市中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司法、执法中的问题,维护司法权威。
泰州市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市政协也不定期地召开各类座谈会,为法院的工作和发展献计献策;市委主要领导撰写文章,呼吁社会各界重视、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提出这项活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其他各部门全力协助法院工作,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协调执行重大案件。
江阴市委认识到法治环境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始终强调法院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是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软环境,高度重视江阴法院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强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推动江阴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不断实现新跨越。2007年以来,江阴市委主要领导在法院上报材料上批示达50余次,对法院各项工作予以全面的指导和支持;江阴市委常委会每年都听取法院工作的汇报,对法院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定期组织各级代表开展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的活动。
盐城、宿迁、连云港、无锡等地市委就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出台了文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败诉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司法建议落实反馈等工作机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则通过提出建议提案、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开庭、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约陪审员等形式,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据统计,去年省法院共办理建议、提案211件;处理来信535件,接待来访746人次。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7207人;观摩案件庭审9781件。
如果说,前几年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考评是地方党委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奖励性加分因素,那么,2008年,作出的要求就是刚性的扣分因素。2008年,我省各地党委、政府着力解决行政审判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难的问题。2008年11月,南通市委办公室全文转发了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其中,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形作了明确规定,还要求严格落实“不出庭理由说明”、“应诉情况月报”、“开庭排序月报”等长效制度。同时,对支持行政审判、尊重司法审查权等作出一系列的明确规定。一组最新的数据表明:行政审判中,南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05年为7.8%,2007年为54.5%,2008年达到87.9%。这一全国罕见的增幅,不仅得益于法院自身的努力,更得益于当地党委和人大的全力支持。
依靠地方党委支持解决“执行难”问题,则一直是我省各级法院的一条重要经验。去年,无锡、徐州、连云港、常州等地方党委政府纷纷出重拳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早在10年前,常州就成立了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主要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各辖市区也相继成立了这种形式的组织。在2008年底开展的全市法院集中“清执案”活动中,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与纪委、公安、监察、工商、税务、金融、房产、车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协助法院依法开展执行。有力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参与和社会关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局面。先后指导、协调解决了常州新区国际机电城、东方电缆厂等一大批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
徐州市委组织涉府涉村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开文为组长的全市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委组织部、国资委、人民银行等22个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以“联手限制其生产经营、联手限制其从业资格、联手限制其信用等级、联手限制其工作生活”为内容的执行联动机制。
连云港市委切实强化领导,全方位、多角度的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去年,连云港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实施办法》,要求相关部门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人民法院、行政机关、金融系统及新闻媒体等单位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的协助执行网络。针对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江阴市委专门安排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设立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申请人、信访当事人予以救助,对于法院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信访案件,建立市委领导亲自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和联合接访制度。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法院“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08年,我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30472件,执行标的额341.01亿元,同比增长23.87%、31.21%。
收支脱钩 保障办案经费
2008年岁末,外面天寒地冻,然而句容法院干警的心却是热乎乎的,句容财政给法院增拨100万元办案工作经费的消息温暖了大家的心。原来,截至2008年11月,句容法院受理案件数比上年全年受案数还多出1200余件,增幅已逾25%。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带来办案经费支出的增加与诉讼费收入下降两相对比,办案工作经费缺口拉大,年初部门预算费用已不能保证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句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长尹卫东要求财政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书迅速作出批示,为句容法院增拨经费100万元。
无独有偶,不久前,建湖县委副书记、县长苏冬率领县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专程到建湖法院现场办公,专题会办解决法院基建债务事宜。县长当场表示,“人民法院人民建,县委和政府有责任帮助法院解决当务之急!”
当前,案多人少矛盾十分尖锐,有的地区经费保障困难比较突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决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财政专项拨款、安排国债资金项目等方式多方筹措经费,支持法院“两庭”建设,让法院不再为人、财、物问题分心走神,集中精力做好审判工作。在各地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有的将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由政府全额投资或者绝大部分经费由政府承担。无锡、扬州、淮安、盐城、宿迁、镇江等地市委相继出台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从人民法庭的改建扩建、资金保障、规费收取等方面全力支持。
去年,南通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后,在短短的九个月内,就组织对法院的队伍建设、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基层基础建设三个专题进行了调研,前后共视察两级法院和法庭18次,3次专门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形成3份审议报告。南通9家基层法院中,去年就有4家搬入了新办公场址,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占地面积总计140亩;其建设的新审判综合大楼,内部设施齐全,功能先进,总面积达4.7万平方米,彻底改变了过去拥挤、落后的办公条件。目前,该市有3家法庭正按规范化、规模化要求进行新址建设,所涉面积达4千多平方米。
2008年初,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召集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在法院现场办公,对法院在审判工作、物质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逐个提出解决方案,当场拍板解决。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常州中院诉讼费收入减少,办公办案经费不足,市委决定对常州中院按同年实际预算执行,不足部分市财政全额补足;常州中院的审判楼是10年前所建,建筑面积和办公设施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办公办案需求,市委决定由发改委和法院共同研究立项,异地重建市中院审判办公大楼;增加人员编制。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辖市、区政府三年累计投入了3.76亿元用于基层法院“两庭”建设。
去年9月,镇江中院院长帅巧芳专程赴镇江市人大,向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张甫雄及其他领导同志专题汇报了法院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张甫雄当即表示将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并在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人大将一如既往地在履行监督职能中支持法院的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加强工作合作,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008年11月上旬,徐州市委召开常委会,在听取了法院的工作汇报后,认真研究解决法院的科学发展问题。决定收支彻底脱钩,办公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按照基层法院人均办公经费不低于3.2万元的保障标准,由同级财政执行到位,并保证当年的人均公用经费额度不低于上一年,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而不断增加;法官培训经费和人民陪审员补助经费等单独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市委决定将法院的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将法院基建债务纳入财政预算渠道偿还,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全部还清。
扬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基建债务经费保障问题,规定对于基层法院基本建设债务问题,按照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县(市、区)逐步解决。有关执行装备及经费保障问题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亲切关怀,使广大干警深深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阳光般的温暖。
落实编制 应对案多人少
去年下半年,在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的呼吁和推动下,最终落实了两级法院增编44人,并允许将法院尚未使用的编制全部用足,缓解了困扰法院已久的人案矛盾。同时,南通市委同意执行局升格为副处级建制单位,并对9位符合条件的干警晋升了职务,对10位符合条件的干警明确了副科职级,市人大常委会全年两次任命共达36人次。
近年来,我省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为了减轻法院人手问题,各地党委政府时刻注重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在机构编制、干警职级待遇方面创造最好的条件,将《决定》的贯彻落到实处。
去年,针对申请再审案件上提一级管辖、省法院审判压力空前加大的新情况,在省委、省政府及其组织人事、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省法院增设内设机构,调配审判资源,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审理。共受理再审案件5618件、审结4599件,同比分别增长362.01%和366.43%。
我省各地党委政府在法院工作机构设置上给予关心。去年,扬州市编办批复同意扬州中院设立司法改革办公室、少年综合审判庭,并同意中院执行局升格。针对近三年来徐州法院人均办案数一直位于全省前列,2008年以来法院收案数又增加三分之一的情况,徐州市委决定增编法官助理,减轻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按照3名法官配1名法官助理的模式,增加财政全额拨款的地方性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招录法官助理。目前,该市中院招录的第一批15名法官助理已经到位。另外,该市还高配法官非领导职数,把从优待警的措施落在实处。按照高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比例配备全市法院法官的非领导职数,对中院法官的副处级待遇、基层法院法官的科级待遇从优解决;支持法院建立因公伤亡保险金制度和廉政保证金制度。常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同意常州中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落实从优待警待遇选优配强法院班子队伍。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了对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为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福利待遇,加强法官职业地位保障,常州市委同意解决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的级别待遇问题,对相关干部级别比例适当放宽,同时还落实了从优待警的其他问题,让法院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谋划法院发展和审判工作上。
200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我省法院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后,省法院就改革试点工作向省委提交了报告,并向省人大和省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要求全省法院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改革的健康发展。
在全省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也得到稳步推进。2005年,省法院制定出台《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南京、南通和常州等3个中级法院进行法官遴选工作试点。2006年,省法院分两批从下级法院遴选了17名法官。随后,盐城、连云港、徐州、南通等中级法院也启动了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工作。省法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衔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助理试点和书记员、司法警察聘任制改革。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常州中院等三家法院为全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法院的基础上,省法院又先后确定南京鼓楼区法院、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等6家法院为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法官职业化建设新路子,常州中院逐步形成了以“八项职业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常州模式,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目前,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去年底,全省法院法官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都占91.17%;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以及研究生在读的占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