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邹某因非法经营罪,被东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86月至200893间,邹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贮存各类卷烟984.8条在自己家中待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为79265.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