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新春伊始,在一派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中,常州中院审判监督庭每年一次的集体集中学习如期开始。

为期两天的学习活动由副庭长杨成担当主讲人,主讲人结合本庭工作实际着重讲授了如何理解与适用最高院新颁布实施的关于适用民诉法审监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最高院颁布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民事诉讼举证期限问题的通知等司法解释,专题讲解了再审新证据、再审事由、再审程序、案外人异议之诉和检察院抗诉等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主讲人牺牲春节期间宝贵的休息时间,精心收集相关资料,结合有关法学专家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上级法院有关领导的学说、观点,对该司法解释全部条文全面系统地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根据庭领导要求,创造性地采用互动型学习模式,针对理解上的分歧,适时地展开热烈的讨论,在互动中交流观点、统一认识。两天的学习气氛热烈,井然有趣,庭内同志均深感获益匪浅。

春节后即组织全庭进行业务学习,今年已是第三个年头。这种学习形式的常态化推行,得到全庭同志的一致好评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庭内再次掀起新一轮的学习热潮,为打造一支优秀的审监队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