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审理一起以婚嫁为名骗财的刑事案件
作者:许松 发布时间:2009-02-04 浏览次数:947
本网宿迁讯:近日,泗洪法院审理一起以婚嫁为名骗财的刑事案件。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甲拉尔洗、阿的阿呷、阿各克布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被告人甲拉尔洗、阿的阿呷、阿各克布均系四川省昭觉县农民。为获取不义之财,三被告人于2008年4月经预谋,决定流窜他乡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
法院认为,被告人甲拉尔洗、阿的阿呷、阿各克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三被告人在案发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