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李小敏强调,人民法院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要积极推进能动型、服务型、阳光型司法,切实发挥好示范性、基础性、促进性和保障性作用,不断打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副省长傅自应、省政协副主席陈凌孚等为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颁奖。省法院院长公丕祥作工作部署。全省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参加会议。

  李小敏在充分肯定在全省各级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取得的积极进展后指出,人民法院承担着施行法律、裁判纠纷、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的作用,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要推进能动型司法,立足审判基本职能,把社会管理实践需求与司法工作客观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有效形式和鲜明特色;推进服务型司法,把有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全司法为民的各项机制;推进阳光型司法,把司法公开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途径,统筹推进立案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李小敏强调,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切实发挥好示范性、基础性、促进性和保障性作用,更加主动地服务人民群众,通过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健全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履行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职责;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畅通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深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扎实地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审判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监督防控机制和接受外部监督机制,赢得各方面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更加有力地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抓好基层法院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充实基层审判一线力量,深化基层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和谐共建活动,打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

  公丕祥总结了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据介绍,省法院党组始终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进行谋划和部署,相继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2011年深化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全省各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凸显,南京中院围绕服务保障“青奥会”制定系列司法意见,连云港中院制定服务沿海发展“护航行动”方案。全省法院2011年1至11月发送司法建议2155件。省法院党组就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进行的专题调研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批示肯定,转发全国法院;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成为江苏法院知名司法品牌;常熟法院创新方式、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和保障小微型企业发展,荣获第十二届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