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春节上班后的第二天,南京中院院长办公会在研究市中院对全市基层法院2008年度工作科学发展情况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中,把树立新的工作作风贯穿其中,约法三章,以好作风推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这次市中院组织的对基层法院科学发展情况的考核,是根据省高院的部署开展的,考核的内容涉及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5大项、22分项、75个子项目等。为了提高考核的统一性、准确性,市中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全市法院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以及《关于对全市基层法院2008年度工作科学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实施方案》。围绕既要认真考核,又不能给基层添负担,办公会形成4条决定:要轻车简从,各条线考核人员控制在12人,尽量减少检查车辆;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礼品,严禁大吃大喝,不邀请所在区县法院党委、政法委领导陪同检查或汇报;要加强对内部考核人员监督,不得弄虚作假,打人情分、关系分,杜绝考评中的不正之风;要统一检查评分标准,制定具体加减分细则,并加强对考评人员的培训,确保考核的准确性。

“新年伊始我们进行的第一项工作就约法三章,目的是转变作风要从头开始,中院领导和市中院要给基层法院在转变作风上带好头、作榜样。”院长周晖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