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改革,东台法院研究出台2009年审判管理工作要点,着力建立以司法权运行公开、执行裁判信用保障和法官职业能力社会价评机制为重点的司法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司法权运行公开机制。在法院内部公开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同时让社会公众知晓法院与法院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情况。定期发布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过分析让公众了解审判压力,加深对审判流程、程序、实体、适用法律的感性认识。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纠错公开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瑕疵案件、差错案件、被发改案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二是建立执行裁判信用保障机制。规范中止、终结诉讼程序,对因申请延长执限导致执行期限较长的案件,向当事人说明延长执限的原因,取得当事人的认同,减少执行投诉,杜绝执限“真空”。对强制执行的款物,严格公开交接款物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执结案件标的到位情况。设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公告未执结案件,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发现有利于法院执行的线索。建立执行案件信息库,方便当事人在导诉台查询相关案件的执行信息。

三是建立法官职业能力社会价评机制。包括4个层面评价。庭审能力社会评价。以院、庭长为主体,辅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随机听庭评庭的方式。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社会评价。公开裁判文书,让公众参与对法官裁判文书的评价,以此作为公众对裁判文书是否满意的标准。破解司法难题能力社会评价。通过法律专家、学者对法官实践经验、利益衡量、漏洞填补等司法能力的评判,评选出能够审理棘手案件的智慧法官,培养审时度势、拥有敏锐政治洞察力的精英法官。多元化解决纠纷能力社会评价。实施独任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将“诉调对接”与审判质效指标考核有机结合,在司法公信度指标中考量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化解涉诉信访、申诉上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