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最高法院制定实施的“五个严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以此为契机在法院系统无疑掀起了一场“廉政风暴”,对于加强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有人认为,从以往解决问题、落实规定(禁令)的经验教训看,尤其要注意克服这样三种倾向。

一要克服护短遮丑的问题。司法不廉洁的问题固然有其隐蔽性、渐进性,但相当部分并非领导不知道,而是投鼠忌器,怕抓了引火烧身。有的怕揭露下属的问题,毁了单位的声誉,损了自己的政绩,误了自己的前程;有的怕查处别人的问题,弄不好带出自己的问题,结果姑息养奸,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般性违纪问题发展成严重违法问题,群众意见越来越大。落实“五个严禁”,“内因”还是关键,既需要外部的监督,更需要各级法院自身的“自净”能力,要站在对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法院建设和干警负责的高度,对本单位的问题绝不姑息养奸、网开一面,使守护公平正义的地方最讲正气。

二要克服宽上严下的问题。坚持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是重要的法治原则,也是法规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条件。但由于事实上官贵民浅土壤的仍然存在,导致在执行一些规定上出现了宽上严下的陋习。在一些人的潜意识中,一说检查问题,落实规定,就是上级查下级,领导查群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问题恰恰出在上头,有些问题虽然出在下面,但根子却在上面。“五个严禁”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说到底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能否真正模范带头,那些“接受请客送礼”、“插手过问”、“徇私舞弊”等问题,领导不去做,下级也不敢去做,做了也容易查处。

三要克服短期行为。不折不扣地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舍得下长功夫、慢功夫、硬功夫。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五个严禁”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约束氛围,对于胆敢“触线者”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同时,要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警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要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加强监督和制约,从根本上打牢拒腐防变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