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四项措施清理未结案件
作者:孙亚峰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09-02-03 浏览次数:883
本网淮安讯:新年伊始,淮阴区法院针对该院旧存案件较多,质效指标不理想的情况,由审管办牵头,配合各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在全院积极开展清理积案的行动。
一是全面排摸存案底数。各业务庭全面排摸未结、未执案件数,重点排查2008年第三季度以前的旧存案件,认真分析查找未结原因,制定清理计划,明确措施,限期办结,审管办对未结案统一登记造册。由各业务庭负责人定期向审委会汇报案件清理情况。
二是实行每周督办通报制。审管办对办案进展情况由平时的每月提示改为每周督办通报,并把普通程序案件超过3个月和简易程序案件超过1个月的案件列为清理重点,由各分管院长亲自督办。
三是有效整合审判资源。为避免因人员流动大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该院做到“案随人走”,减少案件中途换人带来的资源浪费;合理分流案件,把未结案数量较多的业务庭的案件分流一部分到审监庭等部门;增加院庭长参与办案数量;鼓励综合部门有审判资格的干警积极参与办案。
四是严格控制非审限用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中止、鉴定等非审限用时明确操作规程,尽力降低操作时间,并对因非审限用时过长产生的未结案实施动态监控。